2024年锦州市卫生健康委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0 11:05:45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公示结束后,各县(市)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薪酬待遇

  (一)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

  (二)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将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并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对于违反聘用合同,未履行派驻任务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由县(市)卫健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县医院工作的,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医院工作。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

  附件:

  1.锦州市2024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锦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原标题:锦州市卫生健康委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jw.jz.gov.cn/info/1018/74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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