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招聘(遴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工作由银川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纪检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主要通过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遴选)人员名单,在银川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遴选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遴选)资格。
2.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报中共银川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要求
(一)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6888715(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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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3.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
银川市教育局专项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6日
原标题: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yinchuan.gov.cn/xxgk/zdgk/tzgg/202406/t20240606_45620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