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浮市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2024-06-10 11:08:3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4.港澳台学习、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授课或技能实践等)、专业理论技术答辩、面谈、成果展示等形式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教学及科研能力等,具体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一)面试人员范围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

  我校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评委小组在招聘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的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体检

  我校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有关规定。具体体检事项由我校组织实施。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附件1),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规定执行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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