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6-10 11:11:45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医院需求,对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核程序。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面试时间由我院统一安排。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八、人才待遇

  聘用手续办结并且到岗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与医院签署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书。

  1.薪酬: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博士研究生补贴(1万元/月)+科室绩效。

  2.安家费:博士研究生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10万(医院配套)。根据协议书期限,分5年发放安家费。

  3.山西省政策:符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有关要求的博士毕业生,另可申请享受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太原市政策:2018年后来并工作,符合太原市人才政策的博士毕业生,可申请生活补助、学费补贴、购房补贴。

  九、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向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组织(人事)部咨询,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5670030/5670032

  监督电话:0351-567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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