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6-10 11:12:1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二)专业技能考核

  1.岗位要求: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专业技能考核: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该类岗位不受报考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限制,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3)资格复审:参照普通岗位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4)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核内容:采取技能操作方式进行。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待定,以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成绩组成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笔试+面试”方式考试的,总成绩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方式考试的,总成绩分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按60%、面试按40%计入总成绩。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照笔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笔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的,则再增加一项专业技能考核,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5.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发布总成绩及体检公告,通知入围人员体检,体检地点及要求以公告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

  2.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安排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增城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后续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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