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6-10 11:12:1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优化增城区卫生健康系统队伍结构,提高卫生健康人员整体素质,打造坚实的人才基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增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石滩镇中心卫生院、石滩镇三江卫生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中新镇福和卫生院、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新塘镇沙埔卫生院、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正果镇卫生院、小楼镇卫生院、仙村镇卫生院、永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财务结算和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区“120”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区血站、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2.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区中医医院。

  (二)招聘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75人(其中公益一类单位68人,公益二类单位7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分配及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资格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招聘对象为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报名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

  4.港澳居民报考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执行。

  5.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材料。

  6.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7.资格考试成绩达到通过分数线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提交本人考试通过成绩单和当年资格考试分数线等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8.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按报考职位设置级别聘用并享受相应岗位等级待遇。

  9.报考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提供成绩合格证明的,可先提供培训基地出具的已完成规培证明报考,如从录用起1年内不能按要求取得相应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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