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06-07 10:50:10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六)医院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医院对专家评审组通过的人选进行审议,审议确定推荐上报学校人选,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将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公示通过后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

  (七)学校专家组评审

  经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初审通过后,管理岗位的推荐人选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管理岗位笔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会议评审。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推荐审议意见。学校专家组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八)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汇总学校专家评审组推荐审议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体检、考察和公示

  医院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的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安排及体检结果等相关事宜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的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医院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学校按规定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后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国家政策和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未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报应聘信息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本人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证明、博士后出站证书或原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同意出站证明材料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在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4.本次招聘的人员到岗时间根据中山大学录用通知为准,若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将取消入职资格。

  5.应聘人员若与本院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须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1332510020-81332466(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81332501(纪检监察部)

  附件: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表(第二批)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第二批)

  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2024年6月6日

  附件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x

  附件2: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表(第二批).xls

  附件3-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申报表(第二批).doc

  附件3-2:(填报模板)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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