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应聘岗位只能填一个。
4.应聘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序整理,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1)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情况表(第一批);
(2)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申报表(第一批);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高中/中专毕业以后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港澳台、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毕业证需要一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
(5)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7)已完成规培并通过结业考核的人员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发证者由规培基地出具证明);正在规培的人员由规培基地出具在培证明,含培训基地名称、培训起止时间、培训专业、已参加的培训考核结果和有否延期记录及延期原因等;
(8)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近年在临床医疗、科研或者专业学科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须提交至少1项、最多5项近五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对于每一项代表性成果,申报人应提交150字以内的简述并提供支撑材料(填写附件3-1表格),支撑材料形式包括:临床诊疗新技术、临床护理新模式、行业标准、技术标准、诊疗指南、专利、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教材、课程建设成果、科研项目、论文、专著、获奖、调研报告和方案、文件等(提交扫描件;论文需提交全文、收录检索证明材料,并在论文作者中将申报人名字标识出来;科研项目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调研报告和方案、文件等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其他材料提交原件审核)。
(9)博士后聘用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博士后出站证书或原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同意出站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含在现单位的年度考核、医师岗位还需提供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等情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把关(含非党员)和师德审核材料原件(现场报名地点领表)。
(1)至(10)项材料务必在报名时间内提交齐全,(11)项材料务必在资格复审前提交齐全,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温馨提示:应聘过程中,我院通过手机短信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的有效通讯状态。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通知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方式告知。此阶段只初查应聘者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笔试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结果及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试
1.医疗、医技、药剂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操作技能考试和面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过短信方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