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衢州江山市医共体成员单位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6-07 10:54:18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为满足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扎实推进三支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公开招聘江山市医共体成员单位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户籍不限,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附件1)。

  (三)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四)学历及专业、执业范围有关要求

  1.已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报考,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学历(位)及专业需为同一段学习经历。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

  4.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能在学信网验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5.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等非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4年6月16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下列对象不得报考

  1.未明确具体单位而统一招聘的岗位,待完成招聘程序后统一调配,不愿服从统一调配的;

  2.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应聘相应岗位的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聘的,不愿在首次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的;

  3.近五年报考江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到用人单位报到的。

  (六)聘用后36个月内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质,否则予以解聘。

  (七)本次招聘涉及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经验)、养老保险缴纳、证书取得等时间,统一截至2024年6月16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七楼会议室(江山市区江滨北路295号)。

  3.报名时需带材料:

  (1)2024年江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近照1张。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资质要求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验的书面证明。

  4.资格初审:

  各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普通岗位按1:3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学历要求研究生以上的岗位和紧缺专业的岗位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但如报名人数小于该专业岗位招聘人数的,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销。核销指标数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的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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