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雄安新区雄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5名)

2024-06-07 10:56:01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核准,雄县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含社区工作者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35周岁(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社区工作者在18-30周岁(1993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特殊岗位除外。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雄安新区雄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部分岗位说明:

  1.“三支一扶”岗位:雄安新区“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报考(含2024年期满“三支一扶”人员)。

  2.社区工作者需具有雄县户籍(含苟各庄镇、鄚州镇、七间房乡);报考者配偶、父母如有雄县常住户籍的(含苟各庄镇、鄚州镇、七间房乡),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组字〔2020〕9号)要求,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通过雄县人民政府网(www.xiongxi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s://xx2024.ibaoming.net/。

  2.报名时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8日12: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及缴费: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取消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征求本人意见可以进行岗位调剂。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