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一号)

2024-06-07 15:27:27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3.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入围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八)办理聘用

  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三)本公告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产业人才工作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98)6523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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