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附件2《2024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
3.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1:3比例组织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会发布一次延长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4.如无特殊情况,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0天内完成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4年6月28日17:3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考生不能再做任何修改(请自行预留一天半时间补充材料),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及时关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并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五)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闭卷考试,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
(2)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待定,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4)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公示。
2.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布。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首页、本人页);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
④笔试准考证;
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海南省海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⑦《考生诚信承诺书》;
⑧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见附件4);
⑨报考具有2年(含2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盖章证明及社保养老清单;
⑩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