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怀孕不能做胸透的人员(提供医院证明),可延缓该项体检,待产后体检合格再办理相关手续。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公示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二)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至11:30、13:30至17:30
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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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5日
原标题:天津市滨海新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tjbh.gov.cn/contents/9764/2832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