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十堰市农科院党委办公室0719-8465801
举报电话:十堰市农科院纪委(监察室)0719-8465516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6月3日
附件:1.十堰市农科院引进酿酒、发酵及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原标题: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iyan.gov.cn/xxgk/zc_67263/xxgk_tzgg/202406/t20240605_45370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