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4-06-06 11:54:52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1.基本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报名时扫描上传,供招聘学校查验。扫描件应清晰明确。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3)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还应提供高校证明材料。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6)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8)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对于已获得深圳市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岗位体检资格(拟聘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建议不重复报考,避免影响后续聘用手续办理。

  三、线上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4年6月11日

  (二)审核办法:

  我校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进行。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以学科知识为主,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我校官网公示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获笔试资格的考生。所有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均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若人数不足拟聘人数的5倍,则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我校在面试前在候考场地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当日于我校官网公布。

  2.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由我校负责组织,面试采取试讲及问答方式。

  3.须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

  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我校结合考试总成绩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我校官方网站上行公布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拟聘名额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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