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4-06-07 16:33:41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6月1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4年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dbh.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只能在全市范围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2︰00

  区教体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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