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科:0511-80823536;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综合人事科:0511-80825663;
监督电话:
经开区组织部:0511-83378271;
经开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0511-83175019。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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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24年6月5日
原标题: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na.gov.cn/zjna/zdgzar/202406/cf6e02c091364a308cfffa5bf69871c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