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6-07 16:34:41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23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12月2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3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打包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文件名,发送至邮箱:xxd5386003@163.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

  1.《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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