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公告

2024-06-05 20:42:22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对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

  (2)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进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或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学工部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888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390112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400-1629-400转1380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军事课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岗位计划表》

  2.《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原标题:哈尔滨理工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军事课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1A0C9F47FD0FFAF6E0630A0012ACAEC8&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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