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4-06-05 20:45:04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基础研究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高技术中心”),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基础前沿和高技术相关领域项目管理工作,履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职责,承担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过程管理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3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4年全国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国(境)外留学毕业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过程管理事业;

  3.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4.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和道德品行;

  5.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专业素养、较好的英文及计算机水平;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学术教育背景、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的科研工作经历,参与过相关科研项目,在本领域重要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曾被开除学籍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8)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9)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专业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版)》,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填写完成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作为附件1,按照“岗位序号+姓名+附件1”的方式命名;同时还需将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2,按照“岗位序号+姓名+附件2”的方式命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并发送到zhangjy@nsfc.gov.cn,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应聘材料者视为无效申请。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二)笔试

  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按照客观、公正、及时的要求,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笔试人选名单将在高技术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布,并以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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