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5972(区卫健委)
监督电话:0523-86330133(中共泰州市海陵区纪委泰州市海陵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6339350(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邮箱:tzhlwjwhfb@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tzhl.gov.cn/)
附件1: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原标题: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tzhl.gov.cn/xwzx/tzgg/art/2024/art_8292041e3c3641dd90c5827ebb1d07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