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州海陵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2024-06-05 21:01:11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1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2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面简称区卫健委)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区卫健委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lqwjwdb@163.com,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

  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09:00-6月11日17:3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8日09:00-6月12日17:3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8日09:00-6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8日09:00-6月13日17:30.

  2.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条件上传下列材料所制成的PDF文件:

  (1)《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另外单独上传一份word文档);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

  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与是否签约的页面截图);

  其他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下载);非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以及档案托管证明;

  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社会在职人员、已签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就业协议)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须在《报名表》备注栏签名承诺在领取体检通知单时提供;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区卫健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表》中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海陵区2024年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卫健委提出书面申请,区卫健委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区卫健委未同意,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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