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6-05 16:37:06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学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0名。其中部分岗位与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共同使用,人事关系归属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参与三个研究院尖端科研项目(详见附件1《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和客观公正,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3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3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9.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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