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花甲乡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3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一)财务人员1名;
(二)驾驶员1名;
(三)党政办文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财务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等专业;
3.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驾驶员
1.富宁县户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高中及以上学
历,年龄要求在20至40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持有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5年,实际驾龄3年以上,熟练手动挡和自动挡等车辆,驾驶记录良好;
4.近五年来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未多次发生肇事或肇事负主要责任人员。
(三)党政办文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在以往统一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检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工资面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爱娟,18087689915;网上报名邮箱:527165322@qq.com;现场报名地址:花甲乡人民政府三楼(基层党建办公室)。
3.所需材料:
(1)《花甲乡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报名表》纸质件原件或扫描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正反面)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1份,照片名称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有工作经历的出具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扫描件1份。
现场报名:所有纸质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均要求A4大小,验原件、收复印件。
网络报名:所有扫描材料需按照以上顺序命名并统一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2024年财务人员、驾驶员或文秘+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未按要求发送、扫描件模糊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用条件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