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书面材料),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应聘人员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以服务期为准。
应聘人员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聘用关系的,不视为工作经历,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7时止。
2.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97),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应聘人员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具体岗位见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未注明“本岗位免笔试”的均需参加笔试,设有开考比例。
5.港澳居民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9时至2024年6月19日下午17时,所有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参加笔试。
(四)笔试
1.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并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所有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综合成绩。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参加笔试的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将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5.应聘人员报考《岗位需求表》中已标明免笔试岗位的,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
(1)报考免笔试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2)非免笔试岗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按前述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若出现同分,并列进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