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按照应聘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专业方向证明、科研能力证明、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等。
线上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正向上传至报名系统,保证材料的清晰、完整。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在系统开放后(注意短信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考核。
四、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核
1.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和考试公告。
2.方式:因本次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考核办法进行。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或7名专家组成。由上级主管部门、本院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其中本院及主管部门人数不得超过60%。
(2)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个人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制成幻灯片现场介绍,再由评委出题进行现场答辩。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考核内容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理论为辅。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考核结束后,成绩将当天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在我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参与陪同。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