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因应聘人员放弃考核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注意事项
(一)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鸡西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1)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67-2379003、0467-2355596
(2)鸡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467-2877285
(3)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0467-2186057
(4)鸡西市梨树区应急管理局:0467-2483408
申请仲裁电话:0467-2386623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467-2386694
附件:1.鸡西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5.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鸡西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xi.gov.cn/jixi/c100007/202406/c06_2980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