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学信网材料、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或个人无单位情况承诺书等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属于“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县教育局报招聘协调组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县教育局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组织考试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招聘: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协调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上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考察、预录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包括试讲及结构化答辩。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协调组集体研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和考察对象。
3.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结果,按加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顺序入围考察人选。
4.笔试、面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乐东县教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