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推动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做好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活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源实验高级中学、乐东中学、黄流中学、思源实验初级中学、民族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乐东黄流中学(简称华二黄中)、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乐东第一小学(简称首师一小)等7所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53名(详见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1-3)。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5.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6年6月10日(含)至1988年6月11日(含)期间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思想品质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3)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等疾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者;
(4)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5)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有吸毒史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县在编在岗教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高中教师岗位);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初中教师岗位);3.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小学教师岗位)。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岗位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
(二)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一)改进招聘组织方式”中“允许市县每年拿出50%左右的招聘岗位面向本省户籍人员公开招聘,并再调剂10%左右的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已在基层服务满5年且具有行业准入资格的本市县在岗编外人员”,拟将本次招聘中涉及基层的相关岗位按照要求面向本省户籍人员或本市县在岗编外人员及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定向招聘(设置为岗位2)。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公告由县教育局发布,县教育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和指导,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发布公告
通过乐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省内外各招聘信息网站等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6月3日至10日。
(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在网上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9:00至6月18日中午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