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6-05 15:15:39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17所学校和1个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共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单位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均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可见附件1)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9日。

  (1)应聘人员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名页面链接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197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和报名

  (1)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6月21日(周五)下午13:00-16:00。

  (2)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附件1)。

  (3)现场确认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招聘单位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4)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准备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它所有资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考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环节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初试

  初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教育考试网公布。

  2.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各招聘岗位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后,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财务会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4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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