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7.志愿在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4年9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学校现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0527—80976162、82686567)。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网址:http://www.ssipbm.com/。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100元/人。缴费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2日20: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