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4-06-04 10:21:28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市教委的组织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学院是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校、天津市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实效奖单位、天津市“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天津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媒体示范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高水平高职学校和智慧能源、城市智能管理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10人,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认证报告材料的,需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需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年龄计算的截至日期。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列入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24年6月3日至6月13日在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tjny.com.cn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tjchengjian.com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相关通知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笔试、面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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