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市揭东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6-04 14:54:08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四)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加面试两部分组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笔试由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笔试采取试卷作答、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时间初定为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同一岗位考生入围面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

  区纪委监委将采取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布或电话通知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的相关事宜。

  六、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体检由区纪委监委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区纪委监委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区纪委监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清风揭东网站及揭阳市揭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诚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或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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