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加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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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聘范围浙江指浙江省户籍或尚在浙江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同),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严格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后,选择要报考的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此期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说明理由。初审期间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16:00。
已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改报其他区(县)市招聘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同一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将相应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考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规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人事招考”中的“事业招考”栏予以公布(下同),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2.资格确认
面试前,各招聘岗位入围面试对象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5)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其中,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