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8-80519136。
2.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8659212。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灌云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yun.gov.cn/gyxzf/gsgg/content/e8108df7-fd71-4810-b8d5-49fc2adae0af.html?_refluxos=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