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郴州市永兴县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和文艺类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4 14:55:47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24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永兴县委、县政府同意,2024年永兴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人员19名、文艺类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事业单位综合类工作人员19名、文艺类专业技术人员5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和文艺类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与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详见《计划与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计划与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与岗位相匹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无主管部门的报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认定。

  (5)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面向驻永兴县现役军人随军家属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经驻本市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7)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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