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居保障政策。按照市级相关政策执行。
(五)职称岗位评聘政策:
1.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以考代评专业除外),不需要进行评审。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中级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工作后可认定中级职称。
2.已取得相应专业职称的,初次参与岗位聘用,按已取得职称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五、其他
(一)严肃纪律要求。引进人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如引进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参加报名,引进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取消被引进人员引进资格;被引进人员在引进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严格规范程序。对引进人才程序要做到规范合理,细化引才具体措施,全程自觉接受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增强本次引才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
(三)本公告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鄂托克旗2024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鄂托克旗2024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空缺岗位第二批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eq.gov.cn/zwgk/zdxxgk/rsxx_97676/zkxx_97920/202405/t20240531_3607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