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专项引进紧缺人才公告

2024-06-04 14:57:56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为广聚天下英才,加快推进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专项引进一批紧缺人才到襄阳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引进职位

  (一)引进数量

  引进硕士研究生45名;博士研究生数量不限。

  (二)引进职位

  本次主要按照专业类别引进,共设置机械电子、规划建筑交通、生物化学、农林、水利、计算机、经济金融、财务会计、法学、艺术设计等10个专业类别。

  详见《襄阳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或海外知名高校往届、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500名的大学。

  现已在襄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襄阳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的社保为准)不纳入此次引进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后出生)、32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4.2024年毕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能在上述时间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先统一安排到襄阳市人才中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七级、八级管理岗位同类人员核定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专业匹配度和人岗相适度输送到市属事业单位(含襄阳高新区、东津新区、鱼梁洲所属事业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享受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券、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8万元生活补贴(分36个月发放,每月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7.2万元生活补贴(分36个月发放,每月2000元);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襄阳市区购买经市住建局等部门认定的新建商品住房,可申领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补贴金额分别为12万元(税前)、8万元(税前);本人及配偶在襄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三)引进对象的配偶在襄阳市外工作的,可采取推荐就业、调动等途径帮助妥善安排就业。

  (四)引进对象的子女在襄阳市区接受义务教育,可按照就近原则,协调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五)对引进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加强教育培养。对德才表现好、专业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纳入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进行重点培养。对综合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的,可提拔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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