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4 14:58:18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开展水利科学研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承担水资源评价与开发利用、全社会节约用水、河湖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农村水利建设、防洪抗旱减灾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编制研究工作,承担水利地方性政策法规制定、评估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利信息化、水利经济分析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安全评价,以及水利工程注册、安全鉴定、降等报废等运行管理方面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实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与其他国家、地区和相关国际组织之间水利科技交流与合作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及新技术、新工艺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且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作为全省水利科研专业机构,科研任务重大。为满足单位科研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单位科研技术水平,加快水利科技事业改革发展,为我省水利建设提供更加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五、选聘范围

  具备扎实专业知识、丰富科研经历的相关专业优秀硕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6月10日

  报名邮箱:9474201@qq.com。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选聘+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附件须确保清晰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后,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会以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报名是否成功。请报名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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