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04 14:58:28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适岗性评价的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ebjtxy.cn/zh/rczp)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评

  学校将对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统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核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成面试考核评委会,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对进入面试考核人员进行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考核,总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未达到70分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ebjtxy.cn/zh/rczp)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835096、8583506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35029、8583502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5835096;

  电子邮箱:hbjyrsc@126.com

  附件1.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2024年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承诺书.docx

  附件3.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7141299642lyx&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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