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始建于1956年,现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学院共有6系2部1分院,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物流管理系、轨道交通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航海分院。
近年来,学院致力于高质量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样板校;获批全国党建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5个、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入选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教师获批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3支、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1个、“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2人、全国青年岗位能手1人,获全国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5项;教师科研成果累计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上亿元,获河北省科技进步奖10项、社科奖2项;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国家主流赛事获奖40余项。
在高职发展智库发布的“中国高等职业院校改革活力指数排行榜”中,学院近三次均名列百强,2023年金平果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名第98。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硕士研究生20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其中011号岗位报考人员若为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