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闽江学院招聘公告

2024-06-03 16:57:34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四)面试

  1.实验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核时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2.辅导员、财务工作人员、后勤专技人员等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核时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闽江学院大学城校区。

  4.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面试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但不计入总分。面试考核具体办法将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及查询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实验员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辅导员、财务工作人员、后勤专技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

  2.面试结束后将适时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发布成绩。

  五、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考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根据学校要求的指定医院,按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进行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于7个工作日内根据学校要求的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的,经学校同意后可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拟聘人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能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在截止报到日期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⑥存在其它依规依纪不宜聘用情形的。

  六、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91-83761116(闽江学院人事处)

  0591-83761158(闽江学院学工部)

  人事处联系人:施老师林老师

  学工部联系人:姚老师王老师

  附件:1.2024年闽江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x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无处分证明(模板).docx

  4.2024年闽江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相近相似专业认定表(境外考生用表).doc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31日

  原标题:2024年闽江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rsc.mju.edu.cn/2024/0531/c1597a175738/page.htm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