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进入公示期,若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将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将相关放弃情况放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报批,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若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将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将相关放弃情况放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档案转递等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51-3187884;
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351-7783321;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351-338244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鉴于报考人数可能较多,报名所填信息需进行核实,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或信息申报不全等情况而影响报名。
4.如我区公布的招聘环节时间(如笔试、面试时间)与报考人员个人事项(如参加其他地区考试等)冲突而未参与我区招聘环节的,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请考生做好职业规划,选择心仪岗位,认真备考!
本公告由杏花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
http://47.93.192.66/sxxinghualing/info/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