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2024年6月16日14:00—17:00
(3)领取体检通知书地点: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高邮市海潮东路106号)10楼1015会议室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中医医院、高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可以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中医医院、高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备案制聘用手续。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中医医院、高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应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实行备案制管理,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办理解聘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514-84649106。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中医医院、高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高邮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514-84659501
高邮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514-84683524
高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办公室:0514-8095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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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024年6月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高邮市人民医院
高邮市中医医院
高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5月30日
原标题:2024年6月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oyou.yangzhou.gov.cn/gaoyou/qysydwzl/202405/18d0d0f108a845209555c5e9dd20ab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