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定向兴仁市户籍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资格复审须持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兴仁市生态移民局)出具其属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稳定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毕业生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5)定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聘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开展。报考医学专业技术(岗位代码为061至07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医学基础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报考高、初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代码为071至088)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学科学段现行教材无生课堂方式进行;报考兴仁市下山镇典母小学(岗位代码089)和兴仁市波阳镇田湾小学(岗位代码09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综合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其余招聘(岗位代码为001至060)岗位的考生面试采用综合知识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自行阅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总成绩和名次。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环节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所有成绩均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网址:http://www.gzxr.gov.cn/xwzx/tzgg/)进行公布。
十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