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毕节市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在编人员考调公告

2024-05-30 16:37:20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威宁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意见建议。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特点、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简章》中“限制性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且不作顺延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调动的,取消调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在考调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考调人员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放弃调动的,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也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各类考调考试。 

  十、纪律监督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穿考调工作始终,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6232557(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0857-6650969(威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二)注意事项

  1.在本次考调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考调信息,因考生未关注或未认真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坚决做好考调工作过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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