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持续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干部的整体活力,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编制情况,经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49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考调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威宁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县内在编人员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
威宁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二)考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忠诚团结、勤奋务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3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7.报考威宁县教育科学研究所相关岗位的,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已取得职称或职员等级晋升的人员,调入后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政策及对应空缺岗位办理聘任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调入后单位岗位聘任情况重新确定;
10.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限制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4.因违纪违法受到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5.试用期干部,未满试用期的;
6.聘用文件或合同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未满的;
7.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8.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公开考调简章于2024年5月29日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以下称“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至6月9日共2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考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位报名考生需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