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监测中心”)和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环科院”)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省监测中心2024年度面向社会引进1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省环科院2024年度面向社会引进2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选拔优秀人才,为省监测中心和省环科院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地进行,成立“2024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人事处。
三、招聘岗位
岗位 名称 | 招聘 单位 | 岗位 代码 | 聘用 人数 | 报 考 条 件 要 求 | |||
专 业(或方向) | 学历 (学位) | 年 龄 | 其 他 | ||||
专业 技术 | 省监测中心 | 2024218 | 1 | 大气科学 | 研究生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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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科院 | 2024219 | 1 | 自然地理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研究生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熟悉区域生态评价、生态环境分析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
2024220 | 1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研究生 (博士) | 35周岁以下 | 具有环境毒理分析、生态风险评估、修复工程经验 |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符合招聘岗位中的条件外,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相关政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4日17时;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130521120@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省监测中心和省环科院办公室负责。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1日9:00-16:00。通过报名初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130521120@qq.com)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签字确认);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