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阜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30 17:49:55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组织加试,以加试高者为准。

  (五)岗位选择

  体检合格者进入岗位选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岗位选择顺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者,现场抽签确定岗位选择顺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岗位选择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

  岗位选择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418-2110518

  阜新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0418-6674032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8-2680035

  附件1:阜新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xlsx

  附件2:阜新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阜新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xlsx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新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标题:阜新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驻阜部队随军随队未就业家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fuxin.gov.cn/content/2024/919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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