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阳江市江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4-05-30 17:54:24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粤教师〔2017〕13号)精神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7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科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结束之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应学科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阳江市江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七)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精神,对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在阳江市江城区内参加“三支一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即合成总成绩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给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加分资格审核(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但暂未取得证书的,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三支一扶”人员相关证明),未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八)严格“持证上岗”,报考人员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得瞒报。如在政审环节查实报名时存在瞒报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阳江市江城区内所有公办学校(幼儿园)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由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式样见附件),报名时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347号江城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一楼阶梯会议室

  咨询电话:0662-3109131(阳江市江城区教育局),0662-3106199(阳江市江城区人社局),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相关证明资料到现场报名:报名表(报名表除签名及日期外,其余不得手写,相片需插入电子照片彩印出来。此电子照片请保存到手机相册以备现场报名时上传到系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若为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话二乙以上(含二乙)等级证书原件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符合加分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一份)。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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